黄河自公元 1171 年在兰考县境内走河以来,大小决溢143 次,南北迁徙,形成三条明显的故道自西向东横贯兰考全境,带来风沙、内涝、盐碱三大自然灾害。国营仪封园艺场(以下简称“园艺场”)位于兰考县东南部仪封乡黄河故道内,仪封园艺场办公楼(以下简称办公楼)建成于1959年6月,坐落于园艺场内,建筑面积4975平方米,是一座仿苏工字楼,见证了兰考人民战风沙建果园的艰难历程。园艺场荣获周恩来总理亲笔签名的建设社会主义先进单位奖状,被誉为“故道明珠”。2010年办公楼被认证为现代重要代表性建筑,列入兰考县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近年来因缺乏有效管理,办公楼及周边设施受损严重,部分存在坍塌风险,其历史风貌和艺术价值受到严重破坏。
2021年5月,兰考县人民检察院在排查文物保护状况时发现本案线索,于2021年6月2日立案调查。经过实地勘察、走访园艺场工作人员、查询档案资料等方式,查明办公楼存在外楼顶多处塌陷、窗框破损和玻璃缺失严重、墙体开裂、窗台生长杂树、四周垃圾成堆等问题;园艺场内除主体建筑办公楼外,还存在酒厂、面粉厂引黄提灌站、机务大队院等其他历史附属建筑,同属于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,符合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准,因部分场地、附属物、设施等被园艺场老职工占用未获成功;县文旅局为办公楼的主管机关,对办公楼的修善、保护工作负有监管职责。
2021年6月30日,县检察院向县文旅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,建议其落实文物保护监管职责,确保文物安全,及时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收到检察建议后,县文旅局和县检察院经过沟通,坚持“最小干预”及“不改变文物原状”修缮与结构加固相融合的原则,基于资金短缺等实际困难,初步进行抢救性保护,清除保护范围内垃圾及杂物,对院落平整绿化。
县文旅局按期对检察建议进行回复,2021年9月初,县检察院对整改效果实地核查,经过抢救性保护的办公楼,消除了坍塌风险和扩大性损失,院内整体面貌焕然一新。为消除升级保护障碍,检察院协同县文旅局、园艺场向占用人员释法说理,厘清、明确被占用部分权属关系,告知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;对有租赁关系的使用者,给予适当补偿解除合同,保障其合法权益;和占用人员谈及园艺场的历史和现状,唤起对园艺场的感情,争取对申报工作的支持;对确有困难的人员,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妥善安置。以上措施的实施顺利收回被占用部分。县检察院督促文旅局积极申报,同时将工作情况逐级呈报省市检察院。经省检察院与省文物局多次沟通,国营仪封园艺场近代建筑群于2021年12月17日入选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。
2022年以来,县检察院对办公楼全面修复工作持续跟进监督,河南省建科院对办公楼进行安全结构鉴定,出台3D修复方案,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维修方案进行了评审,批复后拨付 264万元修复资金,已到账150万元,通过招投标确定了施工单位,全面修复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,办公楼逐步恢复其历史风貌。为防止保护不力问题出现反复,检察院多次同文旅局、园艺场协商建立长效保护机制,最终确定挖掘文物价值,吸引企业投资,合理开发利用与综合保护管理相融合的方案。
经推广运营,2022年3月北京某公司投资5亿元,围绕园艺场打造集观光休闲、研学实践、康养文旅于一体的农垦特色小镇,充分展现办公楼及其附属建筑的价值。经过一年多的开发经营,现在的办公楼及其附属建筑是兰考县农垦特色小镇建设的重要依托,每一处细节都在向来访者诉说着背后的故事。随着 2023年夏天承接研学实践、红色培训、冬夏令营、大型赛事等活动的增多,已成为兰考文旅产业的重点项目和打卡胜地,打响了中国红色研学旅行目的地品牌。
仪封园艺场办公楼及其附属建筑是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,是我国黄河文化的重要历史载体,见证了黄河儿女战胜灾害、治理黄河、改善生活生产条件的历程,在传承文明、发挥纪念意义和弘扬民族精神方面具有重要作用。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,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,对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精准监督,通过整改修复,有效保护文物安全,推进综合治理;助推文物保护单位提档升级,使其展现出原有的历史、艺术、科学研究价值,合理开发利用与综合保护管理相融合,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。